湖北發布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企業提醒公告
本報訊(記者 王國明)湖北省工商局近日發布《關於湖北鑫天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88家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提醒公告》。公告稱,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這些企業到期仍未履行相關義務將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2014年12月30日,湖北鑫天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87家企業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係”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將於2017年12月30日滿3年。2015年1月21日,荊州江津油站經營有限責任公司長陽加油站也由於同樣原因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將於2018年1月21日滿3年。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仍未履行相關義務的,將被工商部門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並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向社會公示。
公告稱,依法經營和誠信自律是每個市場主體的法定義務。根據有關規定,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將被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同時將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方麵被依法予以限製或禁入。